高度易燃性物质(闪点在20℃以下) 它包括:(第一类石油产品)石油醚、汽油、轻质汽油、挥发油、己烷、庚烷、辛烷、戊烯、邻二甲苯、醇类(甲基—~戊基—)、二甲醚、二氧杂环己烷、乙缩醛、丙酮、甲乙酮、三聚乙醛等。 甲酸酯类(甲基—~戊基—)、乙酸酯类(甲基—~戊基—)、乙腈(CH3CN)、吡啶、氯苯等。 中等易燃性物质(闪点在20~70℃之间) 它包括:(第2类石油产品)煤油、轻油、松节油、樟脑油、二甲苯、苯乙烯、烯丙醇、环己醇、2—乙氧基乙醇、苯甲醛、甲酸、乙酸等。 (第3类石油产品)重油、杂酚油、锭子油、透平油、变压器油、1,2,3,4——四氢化萘、乙二醇、二甘醇、乙酰乙酸乙酯、乙醇胺、硝基苯、苯胺、邻甲苯胺等。 低易燃性物质(闪点在70℃以上) 它包括:(第4类石油产品)齿轮油、马达油之类重质润滑油,及邻苯二甲酸二丁酯、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之类增塑剂。 (动植物油类产品)亚麻仁油、豆油、椰子油、沙丁鱼油、鲸鱼油、蚕蛹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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