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燃性物质
可燃物的危险性,大致可根据其燃点加以判断。燃点越低,危险性就越大。但是,即使燃点较高的物质,当加热到其燃点以上的温度时,也是危险的。据报道,由此种情况发生的事故特别多。因此,必须加以注意。下面按照表3的分类叙述其处理方法。
表2 易燃物质的分类
分类 | 特点 |
特别易燃物质 | 20℃时为液体,或在20℃-40℃时成为液体,着火温度在100℃以下,或者燃点在-20℃以下和沸点在40℃以下 |
一般易燃性物质 | 高度易燃物质 | 室温下易燃性高的物质,燃点在20℃以下 |
中等易燃物质 | 加热时易燃性高的物质,燃点在20℃-70℃ |
低易燃物质 | 高温加热时,由于分解出气体而着火的物质,燃点在70℃以上 |
注:所谓燃点,即在液面上,液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,构成能着火的蒸气浓度时的最低温度,称为该液体物质的燃点。而所谓着火点(着火温度),系可燃物在空气中加热而能自行着火的最低温度称之。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,在相同的测定条件下,其所测得的结果产生微小的偏差,故很难说得上是物质的固有常数,但是,二者均为物质的重要物理性质。